江苏师范大学始建于1952年,坐落于五省通衢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学校。江苏师范大学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是我国唯一涵括语言科学与语言艺术专业的独立建制的语言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5人,专任教师全部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其中高级职称17人,博士生导师4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1人,江苏省特聘教授1人,江苏省“333”工程和“青蓝工程”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多名。
学院获得首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973”课题1项,国家语委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0项,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50余项。学院本科教学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研究生教学成果获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学院科研成果获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政府最高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其他省部级一等奖近10项。学院目前拥有约一万平米的教学与研究实验楼,与哈佛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学院、香港中文大学等境内外一流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依托语言学学科优势平台,以学科交叉为特色,早在1998年就开始招收播音语言学方向科学学位研究生,是继中国传媒大学之后全国第二家招收播音主持方向研究生的院校,2012年开始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并设有全国首个手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硕士点。2015年,学院获教育部批准开始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生,并成立播音与主持艺术系,著名播音员、特聘教授方明担任系主任。播音与主持艺术系成立“播音与主持艺术”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有江苏师范大学教育部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联系导师、教育部中文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院长杨亦鸣,江苏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指导、中国播音学研究会会长、播音与主持艺术系系主任方明,江苏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央视《新闻联播》原主播卢静,江苏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中央电视台青少部主持人、央视十佳主持人鞠萍和江苏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兼制片人赵洪涛。
主要开设课程:语言学概论、新闻理论、传播学概论、艺术学概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主持概论、播音创作基础、节目主持艺术、文艺作品演播、电视节目制作、表演基础等。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紧密结合语言学特色及优势,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机构的需求,培养具备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的知识与能力,培养具有较高政治水平、理论修养、专业知识和心理素质,并具有创新精神、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从事全媒体采、编、播的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省份 | 计划数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河北 | 6 | 校考 |
山东 | 6 | 校考 | |
湖南 | 6 | 使用省统考成绩 |
三、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制四年,学费 6800 元 / 年。
四、招收对象及条件
1.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报名并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无色盲、色弱。
五、考试办法
(一)河北省、山东省
1.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的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生源所属省份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我校不接受生源地以外的考生参加考试)。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科类 | 考试地点 |
河北 | 2月17-18日 | 2月19-20日 | 艺术类 (不分文理)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石家庄市裕华区湘江道39号 |
山东 | 1月18日-2月19日网报http://wsbm.sdzk.gov.cn/art | 2月23-24日 | 艺术文 | 潍坊市招办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
2.考试科目及分值
(1)指定稿件播读(160分)。考生当场随机抽题,内容包括新闻稿件或文学作品,时间1分钟。
(2)即兴评述(120分)。考生当场随机抽题,限2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特长展示(60分)。展示内容可以是自备稿件朗诵、模拟主持、舞蹈、声乐、曲艺、器乐等,时间1分钟。如需乐器须考生自备。
(4)综合面试(60分)。考官问答,时间1分钟。
▲考生如需音乐伴奏,请事先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至普通U盘,考试现场提供播放器。考生不得将任何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考生不得带浓妆进入考场。
3.专业考试费260元(初、复试合一)。
4.成绩公布及查询
我校将在3月31日之前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4执行。
(二)湖南省
湖南省考生须参加本省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我校直接使用湖南省统考成绩。
六、文化考试与录取
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科目考试;学校对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线和专业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考生按文化分*30%加专业分*7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具体录取方案见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电话:(0516)83403064(校招生办)、83867855,83403495(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http://yky.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