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结合考生材料情况,增补江权等2位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月30日-6月6日。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相关规定,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工作日向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反映。
招生咨询电话:0516-83656123
监督电子邮箱:jiwei@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