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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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要求。经研究,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安排如下。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专业组等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历史等科目类)
代号院校、专业名称及备注再选科目
要求
计划数学制学费
1222江苏师范大学(徐州)
1222Z1江苏师范大学Z1专业组
G8学前教育(师范)不限145720
G9小学教育(师范)不限175720
H0汉语言文学(师范)不限105720
H1英语(只招英语考生)(师范)不限125200
H2历史学(师范)不限265200
H3地理科学(师范)化学或地理166050
H4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思想政治105200
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物理等科目类)
代号院校、专业名称及备注再选科目
要求
计划数学制学费
1222江苏师范大学(徐州)
1222Z2江苏师范大学Z2专业组
H5教育技术学(师范)不限155720
H6学前教育(师范)不限95720
H7小学教育(师范)不限105720
H8汉语言文学(师范)不限55720
H9英语(只招英语考生)(师范)不限55200
I0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不限56050
I1物理学(师范)不限106050
I2化学(师范)化学206050
I3生物科学(师范)化学或生物256050
I4地理科学(师范)化学或地理86050
I5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思想政治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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