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19号)、《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苏教学〔2019〕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江苏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222
办学类型:江苏省属公办高校
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层次:本科
校址:
泉山校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221116);
云龙校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57号(221009)。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4年“专转本”招生计划90人。具体安排如下:
报考类型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 (元/学年) | 计划类别 |
管理类(文) | 01 | 文化产业管理 | 25 | 5200 | 普通在校生 |
管理类(理) | 02 | 文化产业管理 | 20 | 5200 | 普通在校生 |
机械工程类 | 03 | 车辆工程 | 45 | 5800 | 普通在校生 |
注:1.以上专业学习生活地点为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2.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三、选拔对象及方法
1.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
2.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
3.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
四、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1.报名条件为: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2.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专转本”的考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3.志愿填报。2024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8所院校的8个专业。
4.考试安排。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
五、录取与培养
1.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按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3.“专转本”学生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培养方案,不得插班学习。
4.“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 )标准执行。
六、学籍学历管理与就业
1.我校将按规定认真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2.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3.学校对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组织领导
1.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转本”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专转本”招生录取具体事项。
2.“专转本”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
八、其它事项
本简章内容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16)83656123
监督电话:0516-83656087
监督邮箱:jiwei@jsnu.edu.cn
电子邮件:zsb@jsn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js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snu.edu.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1116
江苏师范大学
2024年1月